发布日期:2018-02-24
很多外地人员在厦门就业,单位和个人缴纳厦门市社会保险,很多时候因为各种原因要更换工作地,这时候就会将个人社会保险进行转出到另一个城市。
这时候问题来了,如何办理厦门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这些点get起来,轻轻松松将社会保险转出!
申请条件
一、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在自助服务机打印社保转出凭证:
(1)非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2003年7月1日以后首次在厦参保缴费;
(3)无个人储蓄性保险;
(4)无2010年1月1日前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5)有2010年1月1日后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和在厦参加的养老保险没有重复缴费的情况。
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于停保后的次月10日以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方式
单位参保的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13-17号窗口或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的人员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申请材料
1、自助服务机办理
用转出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服务机上读取信息并输入转出申请人本人的户籍地地址、户籍类型和联系电话,并依照提示打印参保凭证。
2、窗口办理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包括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信息);
(5)有个人储蓄性保险的或曾有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与在厦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转出申请人本人指定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6)在厦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即首次在厦参保年龄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7)委托个人代办的须由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身份证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8)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代办承诺书》、转出申请人签写的《单位代办委托书》(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指定厦门地区的银联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及承诺时限
收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寄来的转移联系函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间)。
在实际办理中因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账号、名称等信息有误,常常会耽误办理时间;一旦发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信息有误,厦门社保经办人员将积极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沟通核对,所以申请厦门本地社保关系转出的用户不要太着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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