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30
对于在职员工而言,社保一直是大家所关心的话题。2017年厦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4月1日正式启动啦!如果是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快来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相关的政策
在厦门市的行政区域内,按照《厦门市失业保险规定条例》规定。如果有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是可以申请领取稳定岗位补贴。(注:201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
根据2017年3月29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发布的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净裁员率计算方法可知,监督净裁员率调整为:
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
此处的上年初指的是上年度1月,上年末是指上年度12月。其中,上年度的自然减人员是上年度1-12月因退休或者死亡而终止劳务关系的职工。
如何申请
企业可以自行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公示--稳岗补贴公示中查询是否符合申领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
若是有符合条件申领的企业,可以点击进入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企业需要确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无误后,再自助打印收款收据,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本企业公章。最后企业根据收款收据上提示的申领时间及受理地点,持收款收据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补贴。
具体的时间安排
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0、1、2、3的企业在2017年第2季度申报;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4、5、6、7的在第3季度申报;单位社保编号尾数为8、9的在10、11月份申报。申报受理时间截止于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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